转:美国创业公司是怎样"勾搭"娱乐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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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美国创业公司是怎样"勾搭"娱乐界的?

 
其实娱乐圈和创投圈跨界生长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了。想来乐蜂网发展必定和李静的影响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月前黄晓明,李冰冰和任泉组成的StarVC风投也换了上千个初创项目的追捧。作为一个初创公司,怎么有效利用娱乐产业的资源来帮助公司成长呢?那么我们今天就来扯扯洛杉矶“硅滩”的明星初创企业们和好莱坞之间的互动,希望对大家会有一些启发。初创企业看中好莱坞的资源,无非是奔着3个要素去的。人,内容和公司。那么这三个资源怎么使用呢?让我们用具体的案例说事。
  明星资源:怎么又卖脸又卖身?
  利用明星资源可能是最好理解的一种方式。明星本来带来的社会效益就是巨大的。或许你苦心经营社交账号呕心沥血创造内容希望涨粉,但是或许某位明星只是点个赞的你的关注度立马扶摇直上。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在好莱坞,明星参与初创企业的方式比你想的要丰富多了。
  其实来勾搭明星合作的方式有很多。最省钱健康的方式当然是你的东西确实够好,明星们自发自觉的成为了你产品的使用者,那么恭喜你,用了一种最轻松的方式赢得了影响力。这样例子也是存在。比如说艺术众筹平台 Patreon,像Jonathan Rosenberg, Zach Weinersmith都在这个平台上为自己的新的作品摇旗呐喊。更不用说SoundCloud,本来就是众多歌手追捧的在线音乐发布平台。
  当然再近一步,那就是代言和广告的节奏了。对于土豪公司的一掷千金,初创公司市场预算一般都是紧巴巴,所以有些时候采取一定时期内利润的分成模式或者是给少量股份的形式。当然,关于推广效果的测评,公司本身就要谨慎思量了。Beats耳机和Ellen Degeneres之间的互动,算是不错的例子。
  再深入一点,你的初创公司准备好接受一个“明星”投资人了吗?Justin Bieber投过图片应用Shots, Bruno Mars参与投资了音乐应用Chromatik, 连干洗送货应用Wash.io后面都有拿着钞票的Ashton Kutcher的影子。对于这些不参与运营只给钱的明星们,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上的条款该怎么写呢?那么初创公司的创始人们就要好好考虑一下了。你是觉得要给一个比较宽厚的条款估值,还是不管他们的星光照耀把他们和其他投资人一视同仁?还有一种做法也可以提供参考,就是设置好企业的里程碑,如果他们的投资价值超过了预定公司的增长目标,可以再追加股份。千百种花样怎么玩,无非初创公司要把握好他们的钱是不是有价值的钱这件事了。
  最后一种当然是明星就是初创企业的创始人之一,劳心劳力同时也大把的投入资金。创业劳模Jessica Alba和她全力打造的母婴产品电商The Honest是很具有说服力的。凭借她的影响力和积极努力的推动,这已经是“硅摊”的一家颇有名气的初创公司了。或许你会觉得有这样一个星光一样的创始人初创公司的发展就可以青云直上,但是所以对于一个团队来说,有这样的创始人也承担着不小的风险。。本来就是众多歌手追捧的在线音乐发布平台。
  除了资金和影响力的投入之外,“明星”创始人也拿着公司的生杀大权,她的一举一动,都对公司的发展,定位,招聘等等起到的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对于一个团队来说,有这样的创始人也承担着不小的风险。创业本来就艰难,如果拿着大把股份却其实有着玩票的心理留着千万条退路,那我也不能不为这样的创业团队捏把汗呀。
  娱乐公司:成为客户不容易?
  娱乐制作公司与科技型的初创企业互动也越来越频繁, 去年Maker Studio被迪士尼高价收购就是一个好例子。其实大得娱乐制作公司是做B2B产品的初创企业很好的顾客群体。理由很简单,娱乐制作的公司的产品比大部分其他行业的产品周期要短很多,所以说服他们来使用一套新产品确实更加有希望。比如你是利用大数据在社交媒体平台做内容分析的,那么你就可以找到福克斯或者其他的制作公司,尝试Pitch他们参与推广一个项目,这个就可以成为你产品发迹的一个好方式。像之前通过对Facebook数据分析的CitizenNet,他们最早就是和Live Nation和顶峰娱乐合作开拓了自己的市场。同样炙手可热的Mobile Roadie,作为一个帮人制作手机应用的APP,它帮助了麦当娜和阿黛尔完成了自己的手机应用的制作和推广。
  伺候各位娱乐制作公司的大爷们也绝对不是那么轻松的。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作为客户它们更加需要实时的服务和信息。你的客服和技术人员会因为某个项目需要提供24/7全天候的支持。如果是一个初创企业,人力消耗上确实有一个比较高的要求。还有项目合作的可持续性,你的产品是否能够有效的融入他们项目的流程中,不让自己成为一个一锤子买卖的供货商呢?还是收费模式的设计是根据项目走还是定期收费呢?这些都是在针对娱乐公司是B2B客户时需要好好研究的。
  当然娱乐公司们与你们的合作关系,不仅仅限于一种。再比如品牌合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模式。比如说On Stage 这样音乐游戏应用,它和The Voice 的联手就很好的利用了品牌的关联性来达到受众群体。更不用说我们都熟悉的愤怒的小鸟这样经典的游戏案例了。其实这个产生的是一个共赢局面,对于娱乐品牌来讲,和科技初创公司的产品做整合,品牌风险比较小;那么从科技型初创公司来说,利用品牌可以更有效快速的寻找和构建用户群体。当然,具体到盈利模式是初创科技公司要把握的。是把自己的技术授权给娱乐制作公司呢?还是独立开发采取收成呢?这些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内容:熟悉的地方也有风险?
  好了,你不搞分析不搞游戏现在你也是个依靠内容的初创公司。现在你打算走好莱坞最熟悉的路线,在内容版权上做合作。要得到好的内容授权,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你要好好想清楚几个问题:你是的产品会对内容所有者和内容受众带来价值吗?你的产品真的能为内容所有者赚钱吗?你有能力提供内容使用变现的数据信息吗?你能付得起预付的最低金额受益担保吗?
  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Yes的话,那么你就有信心说服内容提供商进入具体操作层面了。在完成内容授权的时候有太多的雷区需要谨慎对待。有什么特别的内容(标题)是你想要保证的使用的, 有多少对于内容的收益保证金你原意提前先支付的,你打算授权时间有多长,还有授权的地域范围是在全球还是只是亚洲,这些在你的合同里都需要反复斟酌。就算签了,也只是完成了你万里长征第一步,之后内容商们会追着你的屁股一定让你努力赚钱哒。最熟悉的方式,不一定是风险最低的方式,初创公司在开启这种模式前,需要好好评估自己的风险和收益。
  目前好莱坞和“硅滩”初创企业互动的方式就是沿着这三个方面的资源做整合。当然我相信,随着洛杉矶初创企业的发展和娱乐产业的升级,一定会有更多有趣的合作模式出现。看着洛杉矶创业社区的迅猛发展,我们拭目以待吧。